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议在成都召开

2017-09-13 12:05:19   来源:simy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的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于2017年9月6日至7日在成都主持召开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

       根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13年版)》,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按水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收费有关规定计算,可行性研究及之后阶段的勘察设计费按工程设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计算。自2014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以第13号令和第31号公告废止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为解决水电工程概(估)算中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和依据的问题,定额站向国家能源局申报了《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制定项目计划。2017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文”正式下达“2017年度能源领域行业标准(修)定计划项目”,同意开展本次编制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西北院、成都院分别起草了《水电工程勘察费计算标准工作大纲》、《水电工程设计费计算标准工作大纲》初稿供本次会议讨论。会议听取了西北院和成都院对工作大纲初稿的汇报,并就《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定位、适用范围、编制依据、研究内容、工作思路及方法、组织方式及经费筹措方案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下一步将以西北院和成都院分别编制的《工作大纲》初稿为基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汇总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大纲,并适时召开大纲评审会议,为推动编制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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